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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孟汝、黃麗芸台北22日電)科技部長楊弘敦今天表示,台灣社會對知識所創造的經濟還不是那麼正面,多認為學者應該像前中研院長吳大猷一樣兩袖清風,但只要程序合法,多幾個成功案例,應該是非常好的典範。 為提振國內經濟動能,政府力推創新創業,但其中有最多研發成果的大學及教授卻因為國內法令及風氣沒有跟著時代走,以致研發成果擴散或移轉到業界不順暢,甚至擔心若不小心就會像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因技轉未利益迴避引發爭議甚至觸法。 科技部長楊弘敦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明確表示,要打通環節,修改科學技術基本法「是努力的目標」,並希望8月底前召開公聽會,預計9月、立法院下個會期前將草案送到行政院、立法院審查。 「法規有引導作用」,楊弘敦指出,要鼓勵創新創業能量,除技術股緩徵稅外,科學技術基本法有兩項需要修改。其中,像學研單位若要推出研發成果,欠缺資金的創業公司通常會給予發明者技術股,但在公立學研單位就變國有財產,處分上相當困難,若要不受國有財產規範限制,就必須打通這項限制。 另外,大學教授若在校兼任行政工作者,就受公務人員服務法限制,不能專任或兼任公司董監事,這部分規定也應該要改變。 楊弘敦認為,創新創業失敗的風險很大,要讓肯出去共同打拚的學者不管成功或失敗都可以回學研單位,不會死無葬身之地,才有意願去冒險,打通創新創業通道。 針對學研單位憂心誤觸法令或涉及利益輸送問題,楊弘敦則回應,希望科研成果運用管理辦法也能更順暢,若成果出售時有中立第三方來鑑價,大家就能有更明確的遵循方式。 他並說,目前台灣社會對知識所創造的經濟還不是那麼正面,多認為學者應該像前中研院長吳大猷一樣兩袖清風,但只要程序合法,應該多幾個學者移轉研發成果創業成功,獲得不錯報酬的成功案例,應該是年輕人非常好的學習典範之一。 楊弘敦強調,不是所有的知識都要變成經濟賺大錢這也不是學者應該要追求的唯一目標,像棒球打得好就可以像明星選手陳偉殷一樣五年賺8000萬美元,讓社會有更多元發展的可能。 他表示,基本上會先修科學技術基本法,至於施行細則部分,考量各校狀況及北中南產業別不同,盼由各執行機關在母法規定下各自訂定辦法,「我們只是開一個通行證給你,但是否要另作管制,則由各校依狀況決定」。10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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